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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一天上瑜伽課時,老師和我們分享了一個某日她看談話性節目的小故事。

一般我們在路上看到拾荒男子,特別是又有一點年紀的人,

通常第一個反應都是好可憐,是被小孩棄養的嗎…之類的同情念頭,

但是大家有想過,過去的他是怎麼樣的一個人,

為什麼現在會淪落到有家歸不得…

時間追朔到這男子年輕的時候,當時的他因為外遇,

丟下生病的老婆和幼小的小孩,再也沒有回家過,

不知道是什麼原因,最後是一個人流浪在外,

現在小孩大了,給了一個回應…

"當初是你丟下我們,對我們並沒有盡到養育的責任,現在憑什麼要我們養你"

當然,一定又有人會說,要學會放下,原諒他,

只是,我們不是當事人,當時他們所承受的苦,是我們無法體會的,

我們有什麼資格去要求人家放下一切。

最後老師對這個故事下了一個結論:

可憐之人必有可悲之處,可悲之人必有可恨之處,

如果那麼有同情心,就自己去對他說"來我家住吧!我養你!"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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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Nancy061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